《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4》由十七部分组成: 一、发展综述; 二、综合与概要; 三、农村基本情况与农业生产条件; 四、农业生态与环境; 五、农村投资; 六、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中间消耗及增加值; 七、主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与产量; 八、农村市场与价格; 九、农产品进出口; 十、农产品成本与效益; 十一、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 十二、农村文化教育、卫生及其他事业; 十三、国营农场; 十四、区域农村经济; 十五、各地区主要农村经济指标排序; 十六、国外主要农业指标; 十七、如何使用农村统计年鉴。与2003年版相比,2004年版在第八部分和第十一部分内容作了适当调整,在第八部分增加农产品集贸市场价格统计资料,在第十一部分增加了按人均纯收入分组的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统计资料。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4》收录了2003年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资料及新中国成立以来各关键历史年份全国主要统计数据。本年鉴中所涉及的全国性数据均未包括台湾省及港澳地区。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4》第十四部分的一部分资料,仅包括县和县级市部分,没有包括市辖区部分资料。由于行政区划的调整和部分单位数据的修正,本书中不同区域农村经济历史数据也相应调整。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4》第十部分中,2002年、2003年税金按费改税后的口径计算。已实行费改税的地区按照农业税及附加的实际数额填报,尚未实行的地区按原口径的税金与村提留、乡统筹之和的70%计算。为与2002年、2003年数据保持可比性,2001年及以前的税金相应作了调整,调整后的税金等于原口径的税金与村提留、乡统筹之和。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4》第六部分中,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03年农林牧渔业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
《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4》中的符号:“…”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空格”表示缺或无该项数据;“#”表示其中项,未标年份的数据均为2003年数据。 在本书的编辑过程中,得到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调队、统计局农村处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致谢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