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国内新能源产业的区域布局直接影响能源转型的整体进度。
十四五时期是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快速扩张的阶段,双碳目标下各省均完成了阶段性的新能源装机建设任务,北方地区依托广袤的土地资源与稳定的风光资源禀赋,成为新能源新增装机的核心承载区。不同省份间因为资源禀赋、电网消纳能力、土地政策的差异,新增装机规模呈现出明显的分化特征。三北地区的资源优势集中在风光资源的稳定性上,风电利用小时数比中东部地区高出20%以上,光伏利用小时数也高出10%-15%,单位千瓦的发电量更高,度电成本更低,因此成为集中式新能源大基地的核心布局区域。
| 省份 | 2021-2025年新增装机(GW) |
|---|---|
| 内蒙古 | 119 |
| 山东 | 84 |
| 江苏 | 82 |
| 云南 | 60 |
| 甘肃 | 57 |
| 山西 | 45 |
| 陕西 | 39 |
| 青海 | 34 |
| 宁夏 | 32 |
| 黑龙江 | 18 |
| 天津 | 12 |
| 北京 | 2 |

内蒙古凭借广袤的戈壁荒漠资源与外送通道的配套建设,新增装机规模遥遥领先,山东、江苏等东部经济大省虽然土地资源紧张,但用电需求支撑了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的开发,新增装机规模也进入第一梯队,北方资源省份与东部负荷中心的新增装机呈现出资源驱动与需求驱动并行的特征。近年来部分北方省份也在推进新能源配套储能的建设,提升电网的消纳能力,为更大规模的新能源并网提供了支撑,为后续十五五的规模扩张打下了基础。部分北方省份的新能源装机占比已经超过了50%,电网调峰压力逐步增大,后续开发规模的增长可能会受限于调峰能力的建设进度,尚不明确后续调峰配套的推进速度能否匹配规划目标的要求。
山东、江苏等东部省份虽然度电成本更高,但本地消纳不需要长距离外送,不存在输电损耗,新能源发电的上网价格更高,投资回报周期更短,因此吸引了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分布式新能源领域,户用光伏、工商业光伏的装机规模快速增长,拉动了整体新增装机的提升。这种需求驱动的开发模式已经成为中东部北方省份新能源增长的核心逻辑,后续仍会保持较强的增长动力。
南方省份整体风光资源禀赋弱于北方三北地区,但水电调节资源丰富,可配套发展风光水一体化项目,同时中东部南方省份用电需求旺盛,新能源消纳空间充足,近年也吸引了大量开发投资。南方省份的新能源开发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分化,华东沿海省份依托海岸线资源拓展海上风电空间,不占用陆地指标,同时工商业基础好,绿电需求旺盛,拉动了整体装机增长,华中西南省份更多依托现有水电资源做互补开发,整体受资源和消纳的约束更多。
| 省份 | 2021-2025年新增装机(GW) |
|---|---|
| 浙江 | 54 |
| 安徽 | 49 |
| 湖南 | 30 |
| 四川 | 23 |
| 贵州 | 22 |
| 西藏 | 5 |

华东区域的浙江、安徽因为沿海风电开发与分布式光伏的快速推进,新增装机规模领先南方其他省份,西南水电省份的新增装机更多依托现有水电的调节能力,整体规模低于华东区域,西藏受开发条件限制,整体新增规模最小。西藏地区虽然风光资源丰富,但基础设施不完善,电网互联互通程度低,外送通道不足,因此开发进度缓慢,新增装机规模一直处于较低水平。华中、西南省份的新能源开发中,互补项目的稳定性受来水情况影响,依然存在一定的提升空间,整体开发节奏偏稳健,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增量释放。
截至2026年3月,多数省份已经公布了十五五时期的新能源装机规划目标,三北地区作为国内新能源开发的核心基地,在大基地项目开发、外送通道建设的支撑下,规划目标相比十四五完成规模有明显提升。不同省份的规划目标延续了十四五的布局逻辑,同时也体现了能源转型进度的差异。十五五时期国内新能源开发的核心逻辑依然是大基地外送,三北地区依托已有的特高压外送通道,持续推进大型风光基地的建设,规划目标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部分传统煤炭产区也在推进新能源替代煤炭开发,山西、陕西、内蒙古等煤炭产区都出台了新能源替代煤炭产能的政策,鼓励煤炭企业投资新能源项目,拉动了规划规模的提升,煤炭企业转型新能源已经成为行业的普遍趋势。
| 省份 | 2030年规划总装机(GW) |
|---|---|
| 内蒙古 | 325 |
| 甘肃 | 160 |
| 宁夏 | 100 |
| 黑龙江 | 80 |

内蒙古的规划总装机已经突破300GW,继续领跑全国,甘肃、宁夏等传统风光基地省份的规划规模相比2025年已完成装机也实现了翻倍增长,三北地区在十五五时期依然是国内新能源增量的核心来源,开发集中度进一步提升。三北地区新能源开发也面临着土地荒漠化治理、生态保护与开发的平衡问题,部分规划基地位于生态敏感区,开发过程中需要同步推进生态治理,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提升开发成本,对项目的投资收益会产生一定的影响。特高压外送通道的建设进度也会影响规划目标的落地,部分新规划基地的配套通道仍在审批过程中,落地节奏仍有待观察。
中东部地区新能源开发以分布式为主,集中式项目受土地资源约束较大,但在整县推进光伏、工业绿电替代等政策的推动下,规划目标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速。部分负荷中心省份为了保障本地电力供应、降低碳排放强度,也出台了力度较大的新能源扶持政策,拉动规划规模提升。中东部十五五新能源增长的核心驱动力来自市场端,国内高耗能企业为了满足国际市场的碳关税要求,纷纷布局自有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这种市场化的需求拉动了开发投资,和传统的政策驱动模式形成了鲜明对比。
| 省份 | 2030年规划总装机(GW) |
|---|---|
| 江苏 | 175 |
| 浙江 | 120 |
| 贵州 | 65 |
| 西藏 | 60 |
| 湖南 | 55 |

江苏作为国内最大的制造业用电省份之一,规划总装机已经接近200GW,分布式光伏与海上风电的开发成为核心增量,浙江紧随其后,依托沿海风电与分布式光伏保持了较快的增长节奏,南方内陆省份规划规模增速相对平缓,整体符合区域资源承载能力。中东部地区十五五时期的开发模式创新会进一步加快,共享光伏、虚拟电厂等新商业模式会逐步落地,进一步挖掘现有空间的开发潜力,缓解土地资源不足的约束。内陆中东部省份受土地资源约束,新增规模相对有限,规划增长主要来自分布式光伏的开发,整体增速低于沿海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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