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渔业产业蓬勃发展的当下,鲟鱼养殖作为特色养殖领域的重要分支,正不断释放经济活力。然而,随着养殖规模持续扩张,其尾水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对周边水生态环境构成挑战。2025 年,一系列鲟鱼行业政策聚焦生态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旨在平衡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此背景下,深入探究鲟鱼养殖业尾水污染状况及防治对策意义重大。
清江流域凭借优质的水环境,成为鲟鱼养殖的理想之地。其中,湖北清江鲟鱼谷特种渔业有限公司生物资产储备量约 2000t,年取水量达 715.4 万 m³ ,退水量为 673.64 万 m³;宜都市潇潇鱼场生物资产储备量约 300t,年取水量约 300 万 m³,养殖过程中进水量与排水量相同。
为精准掌握水质状况,在湖北清江鲟鱼谷特种渔业有限公司车间排口设置监测点位,两家鲟鱼养殖基地上下游、尾水排口各设一个监测断面。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 2002)基本项目分析方法,测定水温、pH 值、溶解氧等关键指标。不同水质类别对这些指标有着明确的标准限值,如各类水质的 pH 值在 6 - 9 之间,Ⅰ 类水质溶解氧饱和率为 90% ,养殖尾水的 pH 值、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执行《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 - 2007)的一级标准等。
《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鲟鱼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指出,在不同时段对鲟鱼养殖基地进行监测后发现,鲟鱼养殖基地尾水排口水质能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的一级标准,现有尾水处理方式在当前养殖规模下可确保排口水质达标。鲟鱼养殖基地上游水体水质优良,清江鲟鱼谷上游可达 Ⅰ 类、Ⅱ 类水质标准,潇潇鱼场上游可达 Ⅱ 类水质标准。
不过,鲟鱼养殖排口总磷、氨氮浓度较高,对下游水体产生一定污染。清江鲟鱼谷基地下游水质虽可达 Ⅰ 类、Ⅱ 类水质标准,但潇潇鱼场基地下游主要污染物为总磷、氨氮,水质为 Ⅱ 类、Ⅲ 类,相比上游水质有所下降。对比清江鲟鱼谷污水处理前后的水质,经物理沉淀、生物处理后,总磷和氨氮去除效果不佳,水质变化不明显,养殖基地下游水质好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水体的自净与稀释作用。
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鲟鱼养殖业需多管齐下,完善尾水处理设施。沿海地区部分鲟鱼养殖企业采用的尾水处理系统,涵盖微滤机固液分离、生物处理、化学去凝、污泥脱水等环节,能有效降低尾水中总磷、氨氮含量。鲟鱼养殖行业可借鉴这一经验,提升尾水处理技术与效率,减少对下游水体的污染。
科学规划鲟鱼养殖同样关键。依据取水流域水流量及功能区划,合理确定养殖规模与取水量,确保尾水排放处于流域环境容量范围内,保障下游水质稳定,推动鲟鱼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在环境管理方面,应将鲟鱼养殖纳入日常管理体系。鉴于鲟鱼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总量较高,对水体下游生态环境有影响,需根据养殖规模及取排水量实行分类管理,对规模较大的养殖企业加强管控。同时,将鲟鱼养殖行业纳入修订后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2025年鲟鱼行业政策为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鲟鱼养殖业尾水污染问题虽面临挑战,但也迎来了治理的关键时期。当前,鲟鱼养殖基地存在尾水排口总磷和氨氮浓度较高、现有尾水处理方式效果不佳等问题。通过完善尾水处理设施、科学规划养殖规模以及加强环境日常管理等措施,能够有效防治尾水污染,推动鲟鱼养殖业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为长江大保护以及渔业产业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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