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中储粮大火导致造成严重损失,国家粮食局发布紧急通知,要求要求中储粮、中粮、华粮、中纺集团等粮食储备机构做好粮食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特别强调指出中储粮,要求其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扭转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局面。
5月31日,中储粮总公司所属黑龙江林甸直属库发生火灾事故。国家粮食局通报称,经初步核查,过火粮囤和货位共80个,粮食约5万吨,主要是露天储存的临储粮和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库存。事故中万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不过直接烧损粮食初步估计在700吨至1300吨。
而中储粮自己经营粮食业务也饱受业界和社会诟病,全国大人代表、社科院学部委员张晓山称,在粮食法草案提交人大讨论过程中,中储粮对上述不得让粮食储备机构参与经营的条款意见很大,目前该草案也迟迟没有成为正式的法律条文。
近几年来,国务院也一再下文,要求中储粮全面暂停除与储备吞吐轮换直接相关业务以外的其他一切购销经营活动。
业内专家表示,中储粮本身已经享受到了国家给予政策性补贴的优惠和利益,现在又想通过经营活动来牟利,等于两边便宜都占到了,这样做的危害是:中储粮的经营活动影响到其调控国家粮食总量和平抑粮食价格的作用。例如在粮食歉收、粮价高涨期间,中储粮应该退出粮食收购市场,结果它也跟着其他市场上的粮食企业一样,进入抢粮大军,从而助涨粮价恶性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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