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中国严重的大气污染问题,改善空气质量,2013年9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提出10条35项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
2016年7月,中国工程院会同国家环保部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期评估结果显示,中国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已经显现: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10月19日,今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3%,高于8.5%的全国平均水平。
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交通格局与方式决定了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
2016年10月以来,京津冀出现三次持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大的污染过程;10月19日,石家庄、北京、保定、太原、廊坊、唐山、邢台等地出现重度或以上空气污染,重度雾霾影响范围达26万平方公里。
截至10月19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4.3%,高于8.5%的全国平均水平;由PM2.5导致的能见度降低,归因于空气污染;而高湿度天气不利污染物扩散,会使PM2.5值升高。
全国城市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呈下降趋势,但环境空气质量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