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政策的持续推进下,全国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药品流通环节直接关系到公众用药安全,其监管成效、面临挑战及应对措施,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
2024年1月,《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为药品流通监管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后,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发布《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检查指南 (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等规范性文件,不断细化药品经营监管工作要求,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的制度保障。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响应,如四川、江西、山东等省份制定贯彻文件,明确省内药品现代物流标准,推动新规落地。同时,内蒙古、河南、黑龙江等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法规宣贯培训,增强企业在药品流通中的法治、责任、诚信及自律意识,从多个层面完善药品流通监管体系。
2024年1月至9月,各级药监部门在药品流通监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 (含零售连锁总部) 约2万家次、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 675 家次、药品零售和使用单位约 127.4 万家次。在此过程中,查处了大批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案件,责令停产停业药品经营企业 57 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0 件。国家相关部门还通报 3 批 14 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发挥了强大的警示与震慑作用,有效整顿了药品流通行业秩序,保障了药品流通环节的规范运行。
尽管 2024 年前三季度药品经营和使用监管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但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从查办案件情况看,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网络销售 “网红擦边” 产品、销售未经注册境外药品和禁售药品等行为屡禁不止。在互联网新技术影响下,这些问题的隐蔽性增强。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较为突出,相关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今年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线索呈增长趋势,一些网售平台违规销售降糖类注射剂等 “网红药” 以及禁售药、跨境药、处方药的情况时有发生。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和合规意识淡薄是直接原因,产业发展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则是深层次因素。截至今年 9 月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 71.12 万家,包括药品批发企业 1.43 万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 6727 家,零售药店 68.94 万家(其中药品零售连锁门店 39.54 万家、单体药店 29.40 万家),市场竞争激烈,部分企业经营不善,增加了药品流通中的合规风险。此外,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亟待解决,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监管人员数量与药品监管任务不匹配、专业人员流失、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如购销渠道核查仍依赖人工核对上下游往来票据,监管效率急需提升。
面对药品流通监管中的风险和挑战,药监部门持续发力。《2025-2030年中国药品流通市场专题研究及市场前景预测评估报告》指出,国家相关部门将督促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深入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持续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测,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自律,加强网售处方药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各地也纷纷出台措施,湖北省鼓励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多办案、办铁案、办大案,将案件查办机制建设、涉刑案件移送数等作为药品安全考核重要指标。北京市持续加大药品网络销售整治力度,推进网络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将风险监测重点向互联网新型销售模式转移,提升网络销售监测能力。重庆市推动加强药品流通环节交叉协同检查工作,重点聚焦跨省份从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药品追溯信息异常、虚开票据等问题,组织跨省份协同检查。福建省将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许可准入标准纳入重点监管内容,严查严办擅自改变准入时许可条件的行为。武汉市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发力,通过招聘、调配等方式增加基层药品监管人员数量,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人员药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全面筑牢药品流通安全底线。
在2025年药品流通行业政策的指引下,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清晰地认识到面临的挑战。从政策完善到监管实践,从行业问题暴露到各地积极应对,整个药品流通行业正处于不断调整与优化的进程中。通过持续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能力,药品流通环节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将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公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推动药品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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