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2023年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五部门与广东省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即"南沙金融30条"。这一政策通过七大领域30项具体措施,聚焦金融服务创新、跨境互联互通和民生普惠发展,旨在将南沙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的重要节点,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25-2030年中国金融行业项目调研及市场前景预测评估报告》指出,针对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需求,"南沙金融30条"提出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政策明确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票据贴现工具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并鼓励银行与投资机构探索"贷款+直投"模式,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在高端制造、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重点产业领域,政策特别强调保险资金的直接投资作用,为商业航天、全域无人系统等未来产业提供长期资本支持。通过金融活水精准滴灌,南沙正加速形成覆盖技术研发到成果转化的全链条金融服务生态。
在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政策提出构建便利化期现货交易规则体系。依托广州期货交易所,将推动与香港交易所合作开发跨境品种,并探索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期货交易。同时支持南沙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通过"期货交割仓+现货贸易枢纽"联动模式提升区域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在航运金融领域,政策鼓励引导国际海运费以人民币结算,研发创新型船舶和航空保险产品,推动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业务,目标是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租赁产业高地。
为促进粤港澳居民深度融合发展,"南沙金融30条"在支付服务与信用体系建设上实现突破。政策支持扩大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范围,并探索信用卡视频面签等数字服务模式。通过推动银行与非银支付机构合作,加速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逐步形成跨境支付便利化网络。在信用融资领域,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跨境流动试点,促进粤港澳征信产品互认,为三地居民提供更加透明、高效的金融服务体验。
政策特别强调发展具有南沙特色的金融业态:一是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支持证券公司拓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二是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允许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支付经营性租赁租金,取消船舶飞机境外融资资本金限制;三是构建航运金融服务体系,研发覆盖航运全产业链的保险产品。这些特色金融品牌的培育,将显著增强南沙作为对外开放门户的枢纽功能。
为确保各项措施有效实施,政策从风险防控、人才引进和法治建设等方面建立配套机制。明确要求强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完善反洗钱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同时鼓励南沙制定专项扶持政策,通过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手段吸引金融机构集聚。这些保障举措将为金融创新提供安全可控的试验环境。
总结来看,《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通过系统性政策设计,在科技创新服务、跨境市场联通、民生金融服务和特色金融培育四大领域形成突破,不仅强化了南沙作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节点的战略定位,更将为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提供可复制的创新样本。随着30项措施逐步落地,南沙有望成为金融业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高地,持续释放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澎湃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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