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膨胀,以及世界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类社会消耗的能源总量不断增加。以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不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而且排放大量的温室气体,造成全球气候变暖。同时,化石能源不可再生且储量有限,按现在的能源消耗,全球的煤炭、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消耗殆尽。因此,加快能源转型,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应对环保和气候变化,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实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
可再生能源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非化石能源。近年来我国可再生能源继续保持着稳健的发展态势,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量和发电量均得到平稳提升。
(一)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持续提升
2013年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37.5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4%,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由2012年的9.1%提升到9.8%。其中,可再生能源含水电供应量约为3.4亿吨标准煤,同比增长3.3%,非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结构中的比例提高0.1个百分点。如果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农村沼气等非商品化能源利用形式,201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总量达到4.05亿吨标准煤,占一次能源消费量比例已经达到11.5%,在能源结构调整中的作用进一步扩大。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已占到全部装机的三分之一
201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达到3.8亿千瓦,与2012年相比约增长了18%,占全部电力装机的30%。其中,水电累计装机2.8亿千瓦,比例平稳在22%左右;风电累计装机7716万千瓦,保持平稳增长,占比超过6%;太阳能发电累计装机1800万千瓦,增长迅速,比例提高到1.2%;生物质能发电累计装机850万千瓦,比例稳定在0.7%。
(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已占到全国总发电量的五分之一
2013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20%。其中,水电发电量8963亿千瓦时,约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6.8%;风电发电量1349亿千瓦时,约占全国发电总量的2.5%;太阳能发电量为95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0.2%;生物质能发电量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0.8%。
(四)西北和西南地区成为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重点地区
可再生能源装机排名前十的省区占据了我国全部装机的67%,主要分布在资源较好的西北和西南地区。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四川省、云南省和湖北省为主的水电基地,以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甘肃省为主的风、光电互补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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