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辽宁省已经连续两年人口出现负增长,对此,省卫生计生委启动实施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
计生40年辽宁少生2200万
统计显示,从20世纪70年代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辽宁省40多年时间里少生了2200万人,大大减轻了人口过快增长对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目前辽宁的总人口将达到6600万,人均耕地、粮食、森林、水资源、能源等将比目前减少20%以上。
实行计划生育以来,辽宁省人类发展指数上升到0.835,高于全国0.699的平均水平,是进步最快的省份之一;辽宁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95年,比1980年提高近6年;人均预期寿命75.6岁,提高近6岁;全省人口总抚养比由1978年的68.5%下降到目前的29.7%,为经济增长创造了40年的“人口红利”期,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5%,人口红利凸现。
统计显示,辽宁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由1980年的14.1‰和8.7‰分别下降到2012年的6.15‰和-0.39‰。人口再生产类型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辽宁人口转变进程早于全国10年。
辽宁连续两年人口负增长
生育水平长期过低,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少子化并存,是当前辽宁人口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辽宁已经处于超低生育水平,妇女总和生育率长期稳定在1.0,远低于全国妇女总和生育率1.5-1.6的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2011年、2012年人口出现了负增长,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0.34‰和-0.39‰。生育水平过低将导致人口年龄失衡,社会更趋于老龄化,劳动力供给不足,养老问题更加突出;人口老龄化和家庭少子化并存,2012年辽宁60岁及以上人口已经达到 760.4万,占17.3%,已接近总人口的1/6。相比之下,辽宁少子化问题格外突出。统计显示,辽宁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仅占总人口的 11.42%,少儿人口比重偏低,将会导致劳动力供给不足。
放开政策不会出现生育高峰
当前辽宁省人口的抚养比较低,劳动力资源也比较丰富,是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有利时机。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活力。而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发展规律,有利于稳定适度的低生育水平,有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有效应对和积极缓解人口结构性矛盾的长期影响,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
放开“单独两孩”的决策,将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新优势,准备更为有利的人口条件。
综合考虑辽宁省近5年的人口出生计划情况,放开“单独两孩”的生育政策后,辽宁省出生人口数仍会在各年度的计划控制数之内,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的规划目标之内,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的波动。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也不会给辽宁省卫生、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压力。
目前,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已经启动相关数据测算和评估工作,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将向省政府建议,启动相关程序,提请省人大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内容或作出规定,同时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积极推进单独夫妇生育二孩的政策尽快依法组织实施。边晗 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