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广告成为企业争夺市场份额的重要手段。在2025年的甲鱼行业,广告竞争尤为突出,一些边沿性广告的出现,正悄然改变着市场竞争的格局。这些广告虽不直接虚假,却通过误导消费者等方式,对公平竞争原则造成冲击,引发了诸多行业乱象与法律争议。
在甲鱼行业,商家常采用边沿性广告吸引消费者。比如宣称 “每次用餐可免费获赠甲鱼一只”,但实际只有在包间且一次消费达一定金额以上才能获赠。这种广告对关键事实保持沉默,广而告之时不充分表述全部事实,致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从而达到吸引顾客、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此类广告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在广告宣传中,部分事实的使用也是边沿性广告的常见手法。以甲鱼广告为例,如果经营者在同类产品或服务的对比指标中,仅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指标公布,就会给消费者造成产品或服务更优的虚假印象。即便引用的指标源于客观事实,但一旦将所有指标全部公布,结果可能截然相反。这种对部分事实的截取使用,构成虚假的商业表示,应予以禁止。
广告中使用非确定事实的情况在甲鱼行业也时有发生。对于因存在争议而无法定论的事实,若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虽然难以证明其虚假,但其他经营者可以以 “无法证实这些事实的真实性” 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甲鱼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指出,在涉及甲鱼产品功效等存在争议的问题上,若商家贸然在广告中宣称相关结论,就可能引发不正当竞争纠纷。
许多国家针对类似边沿性广告有较为完善的规制措施。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将 “虚假广告” 以 “引人误解” 界定,德国将 “虚假广告” 扩大为 “引人误解的广告”,澳大利亚也禁止 “以沉蔽所为的不实表示”。这些经验表明,我国在规范甲鱼行业等领域的边沿性广告时,应借鉴先进经验,从立法和司法层面加强对这类广告的约束。
在我国,由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法律对边沿性广告规定不明确,导致经营者在面对此类不正当广告打击时,往往因缺乏法律支持或举证困难,无法通过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目前,与边沿性广告有关的法律适用条款主要是相关法律的特定条款,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为解决这些困境,需要司法裁判者从立法本意出发,对法律规定进行必要延伸,以适应市场变化。
判定甲鱼广告等商业广告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应主要审查两个要件。一是以商业竞争为目的,二是足以引人误解。从外国立法、判例和学说来看,一般消费者施以普通注意原则是较为合理的判定标准。在实际案例中,如某电脑广场广告因使用缺乏事实依据的内容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被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对甲鱼行业广告判定具有参考意义。
综上所述,2025年甲鱼行业竞争激烈,边沿性广告成为扰乱市场的重要因素。这类广告通过多种不正当手段误导消费者,破坏公平竞争环境。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律适用条款,合理确定虚假广告判断标准,加强对边沿性广告的规制,以维护甲鱼行业及整个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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